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日前,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专项报告及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连群、刘金才、李玉祥、梁志乾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副县长周晓婕、法检两长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专项报告及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人员进行分组审议,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对我县乡村振兴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专项报告及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同时进行了人事任免。
关于乡村振兴工作,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的总要求,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引领,启动了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融合发展,深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实施产业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地推进了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县人大常委会表示满意。会议要求:下一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规划先行,引领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坚持统筹推进,注重产业协调发展。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坚持绿色生态宜居理念,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拓宽政策宣传渠道,着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
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县政府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相关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服务机构改革、积极做好资产清查盘活,认真规范资产管理审批等流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模实现稳步增长,行政单位家底进一步丰实,有效保障了行政单位履职需要。县人大常委会表示满意。会议要求:下一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按照统一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坚持全口径全覆盖,依法依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加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顺畅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要健全完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从源头上提高财政配置资源的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动国有资产节约和高效使用。
县人大常委会同时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开展专项评估,会议首先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专项报告,与会人大代表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副县长周晓婕对县人大一如既往的监督和支持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表示了感谢,并表示:全县卫生医疗单位将会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深化医疗卫生改革,为全县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的卫生健康工作在持续提高医疗能力和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健康保障能力和水平、改善就医环境条件、降低群众就医费用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希望卫生事业单位能加大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水平。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卫生健康条件。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广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业务,提高慢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对私立医院、诊所的管理,增强他们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提升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做出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还对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执法评议。会议希望县法院、检察院要以此次履职评议为契机,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