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本网讯 4月7日至4月9日,自治县人大民工委与县交通运输局共同组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修订工作调研小组,赴都镇湾、资丘、贺家坪、龙舟坪四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带队,县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部分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并召集各乡镇、村组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座谈,认真听取各乡镇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情况的汇报,详细询问各地对《乡村公路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就如何更好地修订条例广泛征求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田文大指出,我县乡村公路条例自2004年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以来,为提高长阳农村农村公路建设水平,促进长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各地方党委、政府在执行过程中也总结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非常值得借鉴和学习。
田文大强调,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国家燃油税实施以后,《乡村公路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和条款已不能适应我县交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尤其是近些年来,在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中陆续发生了一些新的问题亟待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解决。因此,《乡村公路条例》修订工作被纳入今年县人大的重点立法工作计划之一,希望各级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修订工作。
此次调研共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为全面掌握我县农村公路发展的现状,顺利完成条例修订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