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含人事信息)元宝区商贸服务类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公开公示
根据《元宝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商贸服务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将元宝区商贸服务类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情况(除个体工商户外)进行公开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10月23日-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元宝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欣
联系电话:0415-2888300
附加:
1. 元宝区商贸服务类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标准(无市场局).pdf
2. 元宝区限上商贸服务类企业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发放明细表.pdf
3. 元宝区外贸企业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发放明细表.pdf
4.元宝区限下商贸服务类企业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发放明细表.pdf
5.元宝区文化旅游类企业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发放明细表.pdf
6. 元宝区学前教育机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发放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