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锦州市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凌河区各产品生产制造企业:
2016年锦州市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企业根据《锦州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本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品生产者在凌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
2.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和技术条件,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全市同行业前列;
3.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产品实物质量达到省内或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处领先地位;
5.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6.产品的销售额、利税、市场占有率等经济指标在全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主要经济指标要求:生产类产品2015年的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生活类产品的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程度高。
二、申报时限
2016年锦州市名牌产品申报工作从201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结束申报。
三、申报要求
各企业要掌握《锦州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时向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计量认证监督管理科报送下列申报材料:《锦州市名牌产品申请书》(含***)一式二份(含电子扫描版),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
申报过程遇到任何问题,均可向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或请其帮助协调解决。
联系人:路程
电话:0416-3858816
邮箱:232532342@qq.com
锦州市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