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农合县级公立医院开展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15]176号)要求,阜新市卫生计生委积极落实部署,经农合领导小组研究,立即成立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向两县转发了省卫计委、省新农合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指派市农合中心负责具体指导工作。参加本次县级公立医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医院为阜蒙县、彰武县所辖的县级公立医院共8家。为确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疾病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能够符合省、市要求,同时促进我市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市卫生计生委年初明确市新农合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全市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市新农合服务中心指派人员分工负责两县工作的督导。针对阜蒙县工作相对滞后的现状,于2016年3月份组织阜蒙县到彰武县进行考察,相互交流经验。之后又组织两县到凌海市、义县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参考并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下步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对考察结果及了解到的成功经验进行筛选,两县有针对性的修改实施计划,进一步完善细节。
经反复修改和不断完善,6月份中旬,两县均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公立医院支付制度改革按疾病分组付费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农合中心多次召开按疾病分组付费工作推进会议,协助、指导两县制定并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各县级公立医院以ICD-10编码和ICD-9-CM-3手术操作编码为基础,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手术名称和项目名称,结合临床工作实际情况,对住院患者进行疾病诊断分组,测算每组各段疾病的付费标准。两县农合中心进行了全程的指导和***,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标准,测算每组各段疾病规定的付费标准和所占比例,以便更好的与县级公立医院结算。同时按照省卫计委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医疗发展情况,出台了完整的考核标准。
下半年,两县合管中心分别与8家县级公立医院签署了《新农合按疾病分组付费协议书》。方案制定期间,两县卫计局、县新农结合管理中心多次邀请到省卫计委新农合管理小组专家张喜春,分别到两县对医疗市场进行考察,并对8家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实地培训、现场指导。经省专家培训、指导,分组测算工作顺利进行,所有医院均认可测算结果,并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按照签署的新的“协议”启动按疾病组结算工作。同时已将各医院原始数据、测算数据及方案上报市新农合审核报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备案。从7月份开始两家新农合中心已经按测算结果进行了预拨资金到8家医院,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督导,与医院和农合中心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一致认为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不仅规范了医疗行为,更有效促进新农合资金的使用,确保新农合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