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部署市劳模先进工作者模范集体评选工作
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开始。2014年12月31日上午,县总工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关于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文件精神,部署本县评模工作。
此次全市将评选市劳动模范、市先进工作者1000名,市劳模集体400个。分配给崇明的名额为:市劳动模范、市先进工作者14名,市劳模集体4个。按照评选要求,各单位在推荐劳模候选人时,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各行各业。其中,企业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应不低于总数的55%,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35%,企业负责人、处级干部不超过总数的10%;非公企业、“两新”组织中的集体和个人应占一定比例;妇女、青年、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其中妇女比例保持在总数的2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