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街道方西居民区成功调解子女赡养老人纠纷
2020年6月5日,方西社区红宾院小区居民李女士来电,反映其母亲赡养问题有纠纷,需要居委会出面调解。居委会调解员盛伟在得知情况后,马上与申请人电话联系,了解其家庭情况。原来申请人有姐妹三人,家中有一个老母亲,目前需要由她们共同赡养。申请人李女士反映,平时母亲基本由她照料,她的两个妹妹总是利用上班工作等理由,减少照料母亲的时间,现在申请人感到越来越吃力,希望居委会能从中调解,让她的妹妹们能和她一起,共同地尽心照料母亲。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调解员耐心的跟李女士讲解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和工作规范,并建议他们三姐妹能到居委会,大家一起坐下来,当面说清楚各自的诉求,并坦承地相互沟通。申请人表示同意,并且答应会召集大家一起来居委会进行调解。
6月8日下午,居委会邀请结对律师——周俊桃律师参与调解。刚开始三姐妹都情绪比较激动,互述对方的不是,甚至差点动手,在居委会调解员及律师严厉而有理、有力的告诫下,三姐妹情绪趋于平静。之后,调解员盛伟再次与当事人讲解了人民调解的原则,告知她们“发生纠纷找调解时,需你情我愿,有商有量。各方互退互让,协商一致,方能达成调解,和谐相处”;在盛伟的耐心劝导下,三姐妹终于能够一起相互协商母亲的赡养问题,期间周律师不时的穿插讲解子女的赡养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三姐妹最终达成一致,由三人每月轮流照料,在各自照料母亲期间,权权负责母亲的日常事宜,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
达成协议后,盛伟最后叮嘱道,在居委会调解下,所达成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也希望各位阿姨共同照顾好大家的母亲,让老人老有所依,在晚年,时刻体会到子女的关怀。三姐纷纷表示认可,也感谢居委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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