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暖丰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广东暖丰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暖丰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工业园D区23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3°15′9.73″,东经112°59′13.70″)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占地面积1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红外线低温电热膜、电热地毯、电热坐垫、取暖器生产,年产红外线低温电热膜200万平方米、电热地毯2万张、电热坐垫8万张、取暖器1万台。项目定员100人,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项目主要设备有:凸版上膜机2台、烘干炉2台、复膜机5台、高周波5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4年7月7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乐环复〔2014〕19号)。
项目年排放生活污水5400吨,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
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浸焊工序产生的焊烟和食堂油烟。有机废气收集经UV光解装置处理后由高空烟囱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h;浸焊工序产生的烟尘采取了通风措施;食堂设2个炉头,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静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m3/h。
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次品、边角废料、废白银浆罐、废电阻浆料包装罐、废水性油墨罐及生活垃圾等。次品、边角废料回收外卖,废白银浆罐、废电阻浆料包装罐、废水性油墨罐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检测结果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印刷及烘干工序排放的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平板印刷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报告编号:ZKJC-YM20160511)。排污口编号:废气FQ-1710001、FQ-1710002,噪声ZS-1710001,固废GF-1710001、GF-1710002。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核定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指标为0.216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指标为0.043吨/年;大气主要污染VOCs排放总量指标为0.01吨/年。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6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