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富明德不锈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佛山市中富明德不锈钢有限公司:
送来的《佛山市中富明德不锈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已收悉。经审阅有关材料和现场检查,形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南岸村民委员会东黄村“西坑岗”,(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2′29.48″,北纬23°07′11.88″)。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生产,年产各种规格不锈钢冷轧带25000吨。项目工程包括综合车间和宿舍等。本项目员工人数共计4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一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员工均在厂内食宿。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我局于2016年4月19日审批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6〕47号)。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冷轧机、平整机、退火炉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已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已按要求建成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交由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监测结果见《检测报告》HLED-201****7315。监测单位为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验收意见
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佛山市中富明德不锈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及建议
(一)项目经营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避免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
(三)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8日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6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