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司法所召开调解工作会议
乐平司法所召开调解工作会议
5月9日上午,乐平司法所召开了调解工作会议,传达了区司法局第一季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人民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以及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工作。乐平司法所全体人员及乐平镇各村(居)委会调解主任共20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召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人民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落实调解会组织建设, 5月9日,乐平司法所召开了全镇调解工作会议。曾志华所长向到会的人员传达了区司法局第一季做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精神。他要求全镇各村(居)委调解会,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排查,认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对当地当前可能引发群众到市、省和进京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突出问题,要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努力发现和消除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使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欢庆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顺利召开。同时,根据乐平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结束的实际,为加强和落实乐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要求调解会主任应由村(居)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居)委副主任担任,调解会成员由3至9名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村(居)委会干部担任;部分由原来两个以上村委会合并而成的村委会,或者面积较大、人数较多的村委会,应以原旧村委会或以分片管理为单位成立调解小组,调解小组长由分片管理的村委会干部担任,调解小组成员由各村民小组长(或队长)担任。会议还要求各村(居)委会认真抓好刑满释放安置帮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