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0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蔡文龙代表:
您在杨浦区第十六届人大第第四次会议提出的A-076号 “关于改善民星路191号建筑垃圾站环境的建议”的人大代表建议案收悉,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区政府要求和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规定,2016年8月起,民星路191号为我区装修垃圾临时分拣中心,由杨浦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运营,负责对全区装修垃圾及道路非法倾倒无主垃圾的二次分拣,并将分拣残渣外运到市指定地点处理。
一是严格倾倒、分拣等操作程序,在分拣厂房内设置喷淋设施,加强对车辆倾倒以及分拣过程中的喷淋降尘工作。
二是启动场地主干道道路硬化施工,铺设雨污水分流管道,做到纳管排放,并于 6月上旬完成。
三是在场地主干道设置150米围墙喷雾进一步降低扬尘产生。
四是在与园区交接的围墙上设置了一道约长200、宽6米的迷彩隔离网,减少扬尘对园区影响。
五是进一步加强场地内的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车辆限速要求,已在明显位置处设置了限速提示牌。
六是场地内雾炮洒水车不间断的巡回洒水作业,做到场地内全覆盖。
七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严格流程管理,加大车辆清洗保洁力度,多角度全方位冲洗,未达标不出厂,保证良好的车容车貌。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处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提升民星路191号分拣中心的整体环境面貌。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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