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开展饮用水源地检查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等中央七部门和市、区政府关于开展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宝山区环境监察支队于近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路沿宝钢、陈行两水库岸线及水域进行检查,一路沿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2000米、纵深2000米以内进行检查,涉及宝钢、陈行2个水库及其周边的石洞口污水处理、跃龙有色金属等10家排污单位。检查重点是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建设管理情况、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调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检查表明:宝钢水库、陈行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存在种植和养殖活动;水库周围设立了护栏、界桩、警示牌等;作为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属范围内企业没有违法超标排污现象;也没发现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