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高技术产业)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22〕167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一批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重大产业示范工程项目。
2.支持重点园区、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创新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特别是专业化园区主导产业“离岸孵化”“飞地转化”创新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3.支持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资金支持方式
2023年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补助的投资方式,原则上对一个项目只采取一种支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政策,符合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申报单位应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应达到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应在60%以下。
3.申报项目应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23年上半年能够开工的新建项目。已办理备案(核准)、规划、土地、环保、节能评估等建设手续,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落实,投资结构合理。
4.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即将竣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已取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于2022年10月10日中午12:00前将正式申报文件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刻成光盘2份)、汇总表EXCEL版一并报送。
2.各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的同时,应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系统(czyxmk.sf.gov.cn)做好本级常态化项目储备。
***:
1. 项目汇总表.xlsx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docx
3.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xlsx
西安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张品 联系电话:8908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