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第二次公示
彰武县阿尔乡镇人民政府委托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特将工程基本内容向社会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为环境卫生管理N7820,设计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填埋库区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库容量为6万立方米,初始设计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1.21吨,设计使用年限15年,可填埋生活垃圾6.14万吨。针对污染物产生情况采取了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YafEl5ukxszzx-8kQN47A
提取码:n2zw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项目周围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居民;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N0tZ6YIlovKlzlv4wbw-4g
提取码:it1b;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进行反馈:邮箱:xyhbfgs1517@163.com
征求意见稿查阅期限为本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