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至今共查处超限超载309宗
高明交警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查处行动
近日凌晨4时,高明交警在高明大桥转盘路段查获一辆装载管桩的超载货车。高明公安供图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通讯员何江华报道:近日凌晨,高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超限超载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查处多辆超限超载货车。高明交警表示,将继续在早、中、午、晚、凌晨各时段开展治超行动,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
近日凌晨4时,高明交警部门在高明大桥转盘路段设卡查车,成功查获多辆超限超载货车。其中,一辆装载冷轨钢卷的粤E号牌货车总重120多吨,超载比达158%;另外一辆装载管桩的粤E号牌货车总重96吨,超载比达95%。
“货车一旦超限超载,安全性能就会降低,容易出现制动失灵、轮胎爆胎、车轴断裂、重心过高、操纵失控等问题,引发恶性事故几率将明显增大。”高明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货车是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死亡人数最多的车型。
此外,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养护成本,缩短公路使用寿命,对公路、桥梁等结构物构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但是,目前仍有部分货车司机安全意识薄弱,为增加运货量铤而走险,专门选择在深夜或凌晨时分企图逃避交警部门查处执法。对此,高明公安交警安排警力,专门在深夜凌晨时段设卡查车,查处此类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自10月起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来,高明交警分别在早、中、午、晚、凌晨各时段在交通要点查处超载行为,至今共查处货车超限超载309宗,其中超载最严重的货车核载49吨,实际总重136吨,超载比达179.29%。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500元,记3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款2000元,记6分,并依法暂扣车辆。另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经处罚未改正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处罚款5000元。
“治超工作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接下来,高明公安交警将继续通过使用电子治超、全天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货运企业宣传等方式,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高明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为了追求利益而忽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杜绝侥幸心理,珍惜生命,切勿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