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委托培训机构开展2022年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精神,兴业县2022年“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资金达不到政府采购标准。为按时、统一、规范地完成任务,兴业县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进行开展。现将委托项目实施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机构应具备条件
机构资质:有独立法人,有固定的办公、培训场地,获得开展技术培训资格,有专业的培训团队,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具备以上条件的机构可向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提交申请书及有关佐证材料,县残联进行评估(择优选择)。经评估合格确定签订实施项目委托合同书后,由被委托机构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收集培训有关材料、接受县残联的监督及配合该项目的有关检查。
二、培训工作要点
培训要点:帮助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 1-2 项农村实用技能,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发展和增收能力,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培训任务数: 30名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培训名单由县残联提供)。
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三、培训经费保障
项目经费标准:由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上级拨款30人的任务,按1500元/人(包干)的培训标准给予拨付。
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交通、补贴、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如猪仔、鸡仔、种苗等)费用。
四、机构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6日。
申报地点:兴业县石南镇牛麻垌开发区(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
申报联系人:黄恳 联系电话:0775-3766328
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