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6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5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近日,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发布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1至6月累计同比上涨3.5%,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5.8%,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3.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8%。
其中,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八大类商品看,只有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涨幅比一季度增加,其他六大类涨幅均下降。分月看,居民消费价格基本呈降势。1月份同比上涨3.4%,2月份受“春节错月、对比基期差异”影响,同比上涨4.9%,3月份春节影响逐渐消失,菜、肉价格有所回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迅速回落了1.6个百分点,4、5、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维持在3.0%左右。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居民消费价格构成上考虑,初步测算,翘尾因素将影响下半年CPI上涨2.4个百分点,翘尾因素较多;另外今年新涨价因素有:上半年对居民消费价格影响程度超过50%以上的食品价格累计上涨5.8%的滞后影响;民用天然气价格上涨预期;农产品生产成本增加的传导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涨价压力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