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财政局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查前公示
河池市宜州区财政局
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
查前公示
为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河池市宜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河池市宜州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全区财务监督管理的纪检监察建议》(宜纪建字〔2020〕3号)的要求,结合《宜州区财政局开展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宜财监〔2020〕3号)的工作进度安排,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取8个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分别为:宜州区刘三姐镇中心小学、宜州区刘三姐中学、宜州区洛西镇卫生院、洛东镇中心卫生院、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宜州区委编办、宜州区水果生产服务中心、宜州区总工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主要内容为被检查单位2019年度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摸清单位资产、负债及收支状况、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管理与核算情况、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同时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以及应缴各项税收等财政收入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3)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4)填制或者取得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编制程序、签章要求、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5)会计处理方法的采用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6)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7)资产、负债及收支状况、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财务收支管理与核算、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8)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情况;(9)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10)单位负责人履行《会计法》所赋予职责的情况(包括是否有授意、指使、强令编造虚假会计资料行为);(11)其他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行为。
五、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重点检查工作自6月15日起至7月底止。
有相关线索的人员可向宜州市财政局举报,举报电话:3188932。
河池市宜州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