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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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2日发表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9号)、《朝阳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朝人社发[2018]29号),2021年第三季度我县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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