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十佳标兵评选活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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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经委、市政府纠风办决定,2008年将继续开展全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十佳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十佳单位的评选对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经济实体和经营活动单位,事业单位和机关。十佳标兵的评选对象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拥有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体现职工职业道德风范,具有示范性和可学性的本市职工。
据悉,五一节前将对当选的10个单位和10名个人授予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十佳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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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9:23: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