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关于公布第一批非正常经营商业保理企业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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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4日发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2019〕205号)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工作部署,省、市、区相关部门已对注册地在南沙区的商业保理企业进行了清理规范。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在清理规范中第一批被列入“失联”、“空壳”的434家非正常经营商业保理企业予以通告。通告期为30天(从通告公布之日算起)。通告期满后,仍未与我局(邮箱:zhouhancheng@gz.gov.cn)联系并开展整改的企业,我局将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置。
***:南沙区第一批非正常经营商业保理企业名单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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