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筑牢民生保障救助网
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围绕困难群体办实事,认真完成“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金9.16亿元,有力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完善政策措施,兜牢困难群体制度保障。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联合民政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有力推进救助信息聚合、资源统筹和效率提升,助推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积极统筹资金,确保社会救助保障到位。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按照要求配合市级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专款专用,统筹抓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据统计,2021年,全市共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7268.03万元,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7809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7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714.03万元。
纳入集中统发,确保社会救助发放精准。按照《关于实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集中统发的通知》要求,将困难群体补贴资金纳入“一折通”账户集中统发;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示,建立资金监督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2021年,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80946.54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29495户、70524人。
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联合民政部门开展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专项检查,通过实地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心里。同时,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章做好审核审批,增强民生保障能力,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张其福 余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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