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教育集团、中心学校、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要求抓好落实,按时上报(4月19号以前将致家长一封信的发放情况报区教育局综合管理科周红军,另把家长签字的回执收回学校保存。)。
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2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截止目前,我国已有少数地方发生学生溺亡事件。为防止类似的学生溺水事件在我市发生,现将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印发
二、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
近期,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要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防溺水宣传片、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卡片等多种资源,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特别是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地手拉手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要让学生知晓上下学路上的溺水隐患,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在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三个”强化。一是强化防溺水的“六不”教育(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让所有学生对“六不”的内容真正做到入耳、入心、入脑、入行动。二是强化重要时段必讲防溺水安全教育,时刻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加强自我保护。避免学生放学后、双休、节假日出现溺水事故。三是强化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三、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
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发短信、《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的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职责,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4月15日和9月5日前,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发放工作。发放时要统一使用国家模板,不得增减内容,统一遵循规定的送到方式,家长签字后及时回收存档,发生溺亡事件报送信息时一并报家长签字回执。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4月20日前,各地各学校将发放情况报市教育局。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学生发生溺水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襄阳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
***: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