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6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襄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襄阳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系列***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2020年)》,《法治襄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襄办发〔2016〕18号 )的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加快建设法治宜城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市政府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市政府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文精神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目前,《宜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审定后,将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市政府始终把简政放权作为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依法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加快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在全市已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清理,下发《关于公开宜城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清理公布《宜城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宜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审批动态调整机制,印发《宜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下放镇、村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共下放镇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16项(行政审批 27 项,服务事项89项),下放村级服务事项43项。三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四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五证合一”。进一步清理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五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审改办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 库,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建设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机制建设质量
根据《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襄政办发[2016]45号])文件的要求,我市被确定为本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试点单位,为维护全市上下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从源头上确保依法行政,市政府法制办规范审修、把关程序,积极探索科学、民主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制度支撑作用。
一是开展全面审查。逐一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凡制定机关不具备法定权限的坚决不予审核,对违法的、不当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正。
二是加强程序把关。对于文件中不符合法律或法定程序规定的,及时提出意见,退回起草部门修改;对已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再重复发文的,说服起草单位,避免滥发文件;对部门间互有意见分歧的,经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不合法、不合理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相应违背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正、完善或废止。
三是落实时限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公示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有效期为2年。期满仍需继续执行的,经过评估或修订后,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重新公布实施,逐渐形成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性管理、长效性更新机制。
四是加强对外公开。凡是出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发布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扩大公众参与。
(二)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两证”换发工作。根据省、襄阳市的要求,此次“两证”换发采取资格清理、资格审查、换证考试全在湖北省法制监督平台上进行的新方式,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市“两证”换发工作。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关系到我市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财政将换证所需经费列入2016年专项经费预算,做好经费保障。2016年5月,市政府法制办提请市政府办印发了《宜城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就全市两证换发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响应和配合,全市形成上下统一行动,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学习培训阶段,由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先行参加襄阳市法制办培训,后由市政府法制办于7月19-20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骨干共计120多人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再由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行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间要求不少于24个学时。考试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提前联系有网络功能的计算机考场—宜城职业技术高中,选派有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参与考试和换证保障工作。正式考试时,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监考、巡视和考试中的服务保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且不走过场。2016年,我市共计1606人报名参加考试,1549人通过考试,57人未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0%以上。
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市政府法制办于2016年11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行政机关的执法情况和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在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优秀案卷报襄阳市参加评选,并及时整改违法审批、违法处罚以及执法不当导致被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受损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完善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市政府严格落实《宜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法制办通过书面审查、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据统计,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政府部门职能和镇(办、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拟上会讨论的政府决策事项、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议议题及会议纪要、土地委员会审议议题及会议纪要等近110件,并全部出据了法律审查意 见;对政府治理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突发事件、维稳事项以及招商引资合同等涉法事务提出各类处置建议100多条。同时,市政府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名法律实务工作者为法律顾问,组成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镇(办、区)达到100%,市直部门达到90%,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体作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建立。2016年,市政府法律顾问代理或协助市政府法制办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协助审查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件。通过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及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与论证,通过政府法律顾问提供建设性法律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的提高。
五、夯实基础,不断提高自身法制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工作水平和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办主任、骨干等各类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强化法制工作职能,拓展法制工作范围,创新法制工作手段,全面提高法制办工作人员应对和处理各种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积极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重大活动,适时总结、反映和宣传我市各个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措施和特色亮点,扩大法制建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
六、公正稳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的通知》(宜政办发[2016]52号),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直接参与出庭的应诉行政案件38件,配合职能部门办理应诉行政案件10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5次。
二是持续推进行政调解指导工作。加强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对今年群众反映的行政纠纷,梳理之后进行调解,督促各行政机关成立行政调解中心(室),分流部分案件到相关部门调解,同时把该项工作纳入到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绩目标考评中来。目前,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建设正在不断完善中。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工作。面对应诉案件,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审结案件并及时作出裁决。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要求,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对于审结的案件,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并存放入专门的档案柜中。宜城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截止12月底,市政府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结案17件(其中维持8件、终止4件、驳回2件、撤销1件)。代理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答复65件,代理政府出庭应诉案件78件。
七、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总结经验,在强化业务技能上下功夫;转变作风,在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研究情况,在探索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加强指导,在解决疑难问题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的自身建设,探索政府法制工作新途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制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根据《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抓紧研究起草《宜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和配合部门,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全年有台帐。
(二)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执法依据。认真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纠错制度,经审查发现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抵触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将制定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积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促进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自主进行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五)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设。2017年,我办将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探索“集中办案、专家审案、政府定案”的新机制。启动责令履行、错案追究机制,强化对重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重点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六)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发挥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宣传引导和舆论支持作用。
(七)认真做好日常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任务,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和顾问。二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17年,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案件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审查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批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