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简讯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省起草了《贵州省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黔人社厅发[201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我省从2011年至2020年实施技师培训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其中技师培训项目明确从2011年到2020年我省新培养3.5万名技师、1万名高级技师,对我省电力、煤炭、冶金、有色、化工、装备制造、烟酒、民族医药、旅游商品等有贵州特色、发展基础好、能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的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600或1200元的一次性补助;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明确从2011年到2020年我省建设1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省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对每个省级重点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购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加强师资培训、开发高技能人才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活动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明确从2011年到2020年完成5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的技能传递与推广网络。省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对每个省级重点支持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