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案件编号x2sc202109270094整改情况信息公开
一、举报案件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2SC202****70094,举报内容“威远县山王镇凤凰村3社社长,将本社100多亩马尾松原始生态林全部砍光,将林地承包给私人种植巨桉,破坏生态环境。”
二、调查情况
2021年9月28日—9月29日,威远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吴小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经与威远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2019年)对比,原凤凰村3组皆伐的林木全部为人工商品林(马尾松),林地总面积129亩,其中,权属组集体的林地84亩,权属农户个人的自留山45亩。
经查,2020年10月9日,原凤凰村3组集体及3组农户向向山王镇人民政府提交《林木采伐设计申请书》。2020年10月10日,山王镇人民政府同意了该申请。2020年10月11日,原凤凰村3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就3组集体及3组农户林木农户林木处理和林地流转事宜进行讨论。2020年10月16日,原凤凰村3组集体及3组农户与邱甲苍签订了《威远县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将原3组集体及3组农户所属的林木交由邱甲苍购买、采伐,并将所属林地流转给邱甲苍从事林业(种植巨桉、樱桃)。
2020年10月21日,山王镇人民政府同意原凤凰村3组集体及3组农户提交的《成片采伐商品林申请及审批表》,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林木采伐审批表》并颁发《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分别为5110***********01、5110***********02、5110***********01、5110***********02、5110***********03、5110***********04),6张林木采伐许可证共批准皆伐区面积8.6公顷(129亩),人工商品林马尾松规格材667立方米。2020年10月至12月,邱甲苍按照凭证采伐要求对流转的129亩人工商品林(马尾松)进行了皆伐。
调查组现场调查了解,2021年3月,邱甲苍开始对砍伐后的林地进行整地作业,整地方式为穴状整地。2021年5月,邱甲苍开始更新造林,株行距3*3米,造林树种为巨桉。截至目前,已造林(巨桉)约100亩,剩余约30亩已完成整地打窝,计划栽种樱桃。邱甲苍更新造林时未对林地进行全面翻垦,也未破坏树窝周围原有林下植被,未发现有水土流失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形。
综上所述,虽然原3组集体及3组农户所属林木采伐及林地流转种植巨桉合法合规,未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但是将原凤凰村3组马尾松人工商品林成片采伐并将林地流转给业主种植巨桉的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整改措施
1、威远县山王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责任,督促邱甲苍及时在剩余约30亩林地上栽种樱桃(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同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落实限额采伐要求,严格采伐审核把关并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2、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限额采伐和造林更新管理,加大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长期坚持)
3、威远县公安局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涉林犯罪行为。(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威远县山王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邱甲苍已在剩余30亩土地栽种樱桃、李子等果树,并落实日常环境巡查,未发现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威远县山王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唐羽杰, 电话:0832-8022001
威远县山王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山王镇
山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