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顺建告〔2011〕220号)
因城镇建设需要,顺德区人民政府拟将容桂街道华口社区股份合作社使用的2.3882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按规划作为容桂街道华口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现按规定将使用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容桂街道华口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
二、被使用土地位置:容桂街道华口社区辖区范围内(具体位置见附图) 。
三、使用土地单位、面积及地类:容桂街道华口社区股份合作社,面积2.3882公顷(折合35.8230亩,全部为农用地)。
四、使用土地的补偿安置原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与容桂街华口社区股份合作社于2003年签订了协议,协议涉及的补偿已全额兑现。
五、对农地承包者的青苗补偿由居委会或股份社依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条款补偿;若无约定,则根据农作物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六、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拆迁和安置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及《关于调整城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顺府发〔2009〕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被使用土地范围内的有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请于2011年8月3日前通过居委会或股份合作社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或听证申请送达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土地利用科(地址: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2楼,联系人:何***,联系电话:22836071)。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