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信社杯长跑大赛开赛在即
各社区居委会、各村委会、机关各部门: 现将《勒流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四月一日
勒流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顺府办电[2008]14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要求,为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勒流,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范围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行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贯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三、组织领导 勒流街道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卓然(党工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欧阳钜辉(派出所副所长、安委会副主任); 刘志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副主任);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落实工作及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 各村(居)和街道安委会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本辖区、本部门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落实到位。 四、活动内容 (一)突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或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道路、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1、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整改情况以及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的安全生产隐患状况;严格检查纳入“关、停、搬、转”计划的生产企业落实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化工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的现象,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开展建筑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排查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与管理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要突出检查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大型起重设备安装等易发生施工坍塌的重点环节的安全情况。 3、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排查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道路运输企业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情况;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发生,严格防治车辆“带病”上路运行。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检查运输企业的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检查车辆和相关的应急处置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 4、开展桥梁单位隐患排查治理 交通、公路、公用事业等桥梁管理部门要全面排查公路桥梁安全隐患,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的改造力度。完善各类桥梁的安全保障设施和标志标牌,如完善跨线桥桥墩防撞设施,防止船只、车辆直接撞击而危及桥梁安全。针对桥涵荷载等级与现行公路技术标准不匹配的桥涵,要设置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车辆通行,确保桥梁安全。 5、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排查商场、超市等人员场所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规范,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设施是否完好,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订和开展演练。同时,重点排查、治理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 6、开展水上交通隐患排查治理 全面排查砂石船安全隐患,加大对辖区砂石运输船的机构检验、证书检查、船员实操检查,严厉打击水上、水下违法施工作业、采砂、运砂船违法作业和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加强码头、横水渡口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从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作业企业取得合法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以及危险货物的储存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突出检查港口作业部门为控制船舶超载装卸行为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7、开展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强化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储存、使用等行为。 8、开展学校、托幼儿园等单位隐患排查治理 要重点排查学校、托幼儿园等单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是否经过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是否有违规超载的现象。注意检查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 9、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10、开展易受自然灾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 要认真开展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防范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活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4、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较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一季度结束后3日内向所在村(居)委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报送书面统计分析。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附表)立即上报。 (三)进一步推动各村(居)及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 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政府和部门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 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村(居)和各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一岗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做好表率。各村(居)、各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列入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的内容,长期坚持下去,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和抽查工作。全面落实好监管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深入到企业,督促、协助企业对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在开展督查和抽查工作中,各村(居)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到督查和抽查不雷同、不重复。 3、要加强舆论监督,善于运用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发现揭露一些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批评曝光一批排查治理不认真、工作不到位的企业,促进企业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4、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库,重视每一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和督查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企业开展的每一次自查和部门开展的督查,都要把相关数据填表、入档,加强基础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全面掌握、综合分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力争每一次专项治理督查行动都要收到更好的效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 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活动;全面清理2007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10月25日) 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通知》规定的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26日至12月10日) 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的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采取措施,将本方案和***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辖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村(居)及其负有安全监管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行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查群治 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工会、技术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大力宣传,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村(居)、各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注意总结,及时反馈 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在整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随时掌握情况并上报区安委办。 一是按照区安委办《转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顺安委办〔2008〕6号)文件要求,在每一季度结束前3天,填报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书面情况总结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以统一汇总上报。 二是除每季度正常上报工作情况外,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各阶段的书面总结必须于每阶段工作结束后2天之内上报;全年的工作总结必须于12月1日前上报街道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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