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佛山市
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三府〔2007〕1号)精神,我局开始受理2011—2012年度三水区科学技术项目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是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行业审定)并进行佛山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
(二)申报项目应是2011—2012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且成果已经推广应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项目必须是在我区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属于我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独立完成或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四)申报项目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科技成果评价文件中的排序一致。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一式5份。请按照《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及其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附上科技成果评价(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成果证明(成果登记、知识产权、论文、查新报告)、应用证明、研制工作总结报告、试验(质检)报告以及其它应附的材料。所有***按顺序附于申报书后合装成册。
(二)提交《项目简况表》一式5份。
(三)提交与《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项目简况表》格式和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并请发到1246743072@qq.com邮箱。
(四)《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项目简况表》可在佛山市三水区经济促进局网页http://jc.ss.gov.cn/kjj/《关于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五)企业完成的项目需经所在镇(街)经济促进局加具推荐意见,其他单位完成的项目需经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项目受理时间
2013年3月22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三水区经促局科技管理科
联系人:陈创
联系电话:87736258、139****0060。
***:1.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项目简况表
3.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三府〔2007〕1号)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促进局
2013年3月5日
***1三水区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doc
***2项目简况表.doc
***3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三府办〔2007〕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