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2018年5月份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投诉举报情况。
截止到5月31日止,我局本月度共接到通过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佛山市政府12345行政服务热线、禅城区睿智城市服务平台、佛山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件共计149件,办结数为138件,办结率为92.61%。
按来件性质进行分类,可统计如下:交通运输(含停车收费)73件、房地产价格与物业服务收费40件、明码标价18件、教育收费14件、医疗收费4件。
二、情况分析。
从接件情况看,本月价格投诉举报情况有以下特点:
(一)交通运输(含停车收费)情况。
本月交通运输(含停车收费)咨询、投诉共73件,占总数的48.99%,主要反映的是住宅和商业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情况。本月,我局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停车场租售纠纷问题,经研判可能发生群体性维稳事件。对此,我局组织执法力量多次到相关住宅小区现场,我局工作人员现场一方面针对关于放开住宅配套停车场收费定价相关政策向群众进行了解释,引导群众理性看待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另一方面,我局约谈了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佛平路某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提醒告诫该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下一阶段,我局还将组织其他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住宅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单位召开提醒告诫会;同时,我局拟将当前我区住宅小区停车场的监管困难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汇报,争取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二)房地产价格与物业服务收费情况。
本月房地产价格与物业服务收费的咨询、投诉共40件,占总数的26.84%,主要反映的是住宅小区公用水电费分摊的情况。本月,根据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安排,我局检查组对石湾街道和祖庙街道多个住宅小区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质价不相符、未兑现服务承诺的情况以及共用水电费分摊情况,我局检查组还现场对相关物业服务单位进行了政策教育和提醒告诫。
(三)明码标价情况。
本月明码标价问题的咨询、投诉共18件,占总数的12.08%,主要反映的是零售百货的明码标价情况。本月,根据群众投诉,我局对东方广场某大型连锁超市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超市存在个别商品在调整价格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签的情况,对此我局现场责令该超市要立即进行整改,举一反三、严格按规定做好各类商品(特别是调价商品)的明码标价公示工作。同时,我局已按规定组织该超市与相关消费者进行了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