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采购编号GZXY201619招标公告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汕潮阳财采备2016112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GZXY201619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13套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2年的设备运行保修服务。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71500114.28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六、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成套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一个生产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厂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商对污水处理设备等主要设备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代理商须提供罗茨鼓风机制造商出具的对于本项目唯一的正式授权函。
4、提供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具备经年检合格且具有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一项相同或类似项目(单套规模不小于500吨/天)一体化村水处理设备的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在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至少一项相同或类似项目(单套规模不小于500吨/天)一体化村水处理设备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代理商须提供罗茨鼓风机制造商出具的对于本项目唯一的正式授权函;
4、投标人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交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10时00分(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城北一路。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754-83606925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0754-88788385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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