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泰安出台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
日前,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这是全国首个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方标准。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方标准主体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法治能力建设、职业素养建设、监督惩戒等5部分内容,形成一个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务实管用的标准体系,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开创了法治工作队伍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该标准把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到标准制定全过程,要求符合条件的法治工作队伍建立基层党组织,统筹推进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详细规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教育形式、质量要求等内容,突出科学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教育和历史教育,夯实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基础。
聚焦法治能力建设,全面规定了学法、考法、用法、普法、守法的规范要求,提出法律服务队伍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的要求。聚焦职业素养建设,要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遵守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提出法治工作队伍用语规范和着装要求。聚焦强化监督惩戒,细化惩戒程序,建立协调联动的监督机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法治工作机构和行业监管机关责任,形成有引导、有约束、有惩戒的监督制约体系。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针对的对象涵盖全市立法、执法、司法、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治工作队伍。围绕学法、考法、用法、普法、守法,建立了一个从理论到实践、从学习到应用的链条,成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基础性依据和科学考核的评价标尺,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由经验化向标准化发展。(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吴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