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黄羽章)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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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2日发表
公 示
兹有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黄羽章,于2016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6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因不慎遗失票据号为JR098610(95财政),票面金额为9336.1元的收费票据原件,现提供加盖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章的收费票据存根复印件向我局申报住院医保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城市享受医保待遇或将收费票据原件用于其他用途。
公示期7日,自9月8日至9月14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我分局医疗待遇核发股反映情况。
联系人:林明斌
联系电话:0754-88691950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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