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做到三考核三公示八坚持一追究
近年来,莱西市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制度,形成了发展党员“三考核”、“三公示”、“八坚持”、“一追究”的工作机制。
“三考核”即实行入党积极分子考核、预备党员考核、预备党员转正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主要从入党条件、入党动机、对党的信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对预备党员主要从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和学习情况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公示”即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预备党员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三公示”体现了发展党员过程中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党员表决权的落实。
“八坚持”即坚持没有列入计划一般不发展、坚持本人不提出申请不发展、坚持未经党校培训不发展、坚持培养考察不满一年以上不发展、坚持政治审查不合格不发展、坚持党的基本知识考核不及格不发展、坚持没有经过公示不发展。
“一追究”即实行发展党员工作渎职失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