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举办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全民守法平安广东法制大宣传活动
2012年12月5日上午,我市在人民广场举办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全民守法,平安广东”法制大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指示和中央、省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推动平安广东、平安汕头建设。活动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汕头市创建平安汕头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市委政法委等19个中直和省直驻汕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和金平、龙湖、澄海、濠江、潮阳和潮南六个区普法办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泽生同志主持,内容分为两项:一是举办活动仪式,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杨日华讲话,并和谢常委及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吕如亮处长共同推动启动推杆宣布活动开始。二是举办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分为三个展区:A区为法治文化展示区。内容是通过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厚地方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的美术、摄影、书法、灯谜、楹联、剪纸、手抄报等方式表现法治文化内涵,进行普法互动。B区为执法成果宣传区。展示我市开展平安汕头建设、推进公正执法和“三打两建”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先进事迹。C区为法律服务区。重点是围绕创建平安汕头、“两建”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等内容,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宣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便民服务。
主办单位在现场对活动的有关内容及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和宣传。
省厅领导和市领导对我市开展此次法制大宣传活动给予很好的评价,认为此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突出特色。既是我们响应十八大号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行动,又是我们创建平安工作,展示执法成效和法治文化的成果展示。
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踊跃参加,现场前来参加咨询,场面十分热闹。参加活动的还有中直和省直驻汕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区(县)政法委、司法局、普法办有关领导和干部职工以及部分青少年学生代表共7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