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征求电梯立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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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从市质监局获悉,上月,由质监部门牵头的《金华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被确认为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成为全省首个列为立法项目的电梯安全监管条例。截至去年6月底,全市在用电梯35371台,其中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达6857台,商场、医院、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达2144台,住宅小区电梯6785台等。全市目前使用10年以上15年以下电梯3905台,使用15年以上的老龄电梯597台。 为保障电梯安全,市质监局拟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补充、规范,弥补电梯安全工作中的法律空白,进一步解决电梯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盲点盲区。
电梯安全事关你我他,你对立法中拟设定的法律责任、义务、法律后果的描述有何建议?市质监局现向广大市民朋友征求意见,市民可反馈至市质监局法制处(联系电话:82177813、82172802)。也可填写意见征集表,发邮件至邮箱897507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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