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宝安函〔2017〕299号宝安交通运输局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302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共享单车时代进一步加强自行车道建设与管理的提案
案号:20173023 类别:提案
涂序卓
深交宝安函〔2017〕299号
A
宝安交通运输局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20173023 号提案的答复
签发人:巫作如
涂序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时代进一步加强自行车道建设与管理的提案》(第201730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委员在提案里所提,共享单车在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交通出行方式的同时,也给交通秩序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共享单车大量占用人行道,导致人行道无法通行、停在机动车道无人管理等问题不断涌现,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急需政府部门加强对共享单车行业的管理力度和规范共享单车的运营模式。
目前,共享单车的管理职业分工如下: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共享单车泊位的规划,各街道负责绿道的建设工作,我局负责道路占用的行政审批、道路设施养护等工作。
根据委员提出的办法,结合我局职能分工,下一步,我局对共享单车的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合街道办加强对重点区域绿道的建设工作
目前,部分街道办正加快开展绿道的建设工作,如石岩街道围绕石岩湖建设大规模的环形绿道,建立相对独立的、连续的自行车道供市民使用。与此同时,为配合西乡街道西湾公园二期开园,为解决金湾大道无人行道等慢行设施问题,我局相应在路侧利用护栏设置了2公里的物理隔离区,方便行人和自行车安全通行。
二、加强对路口道路交通设施的改造
2017年以来,我局重点加强了道路交通设施精细化管理的力度,开展 “行走宝安”的活动,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每周至少行走6公里道路,重点整改绿道被防撞柱阻隔、路口及安全岛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等问题,修复人行道地板砖,有效地提高了行人骑自行车的舒适性和便捷性。
三、配合城管部门在道路周边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根据职能分工,2017年1月,我局配合区城管局完成了第一批自行车停放区的投放工作。同时配合城管局加强对停放区规划管理,防止共享单车的集中过度投放。
四、执法部门协调企业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
对于共享单车未按规定停车区域停放,占用人行道阻碍行人通行的行为,我局辖区交管所主动协调共享单车企业加强对重点道路的管理力度,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单车。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交通事业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能一如既往地为交通事业建言献策,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理解和支持。
专此答复。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宝安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6日
(联系人:陈文轩,联系电话:27782083,135****9271)
抄送:区政协办、区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