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远洋新干线项目40套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工作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工作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供应的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怡丰路与植物园路交汇处(临近地铁口南联站)。本次供应的40套房源分布于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项目9栋一单元、9栋二单元的27楼-31楼,共有A、B、C、D四个户型。其中A、B、C户型为三房两厅两卫(88.47-88.68平方米),D户型为三房两厅一卫(83.14平方米)。
二、相关费用标准
(一)本次供应的房源租金由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和发展研究中心评估,初步评估价格为27.5元/月·平方米,最终价格以市政府的批复为准。
(二)物业服务费:3.3元/月·平方米。
(三)日常物业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三、证件材料要求及场次安排
选房签约工作将于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在深圳市盐田区保发大厦一楼盐田人才安居服务大厅进行。选房签约要求证件材料及场次安排如下:
序号 | 所需证件及资料 | 形式及份数 | 用途 |
1 | 申请人身份证 | 验原件 收复印件(1份) |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1致”,并签名按手印。 |
2 |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 验原件 收复印件(1份) | 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选房时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范本见***2。 |
3 |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手印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 收原件(1份) |
(一)签约所需证件及资料
注:申请人本人前来签约请携带第1项资料;委托办理请携带以上全部资料。
(二)签约时间安排
日期 | 场次 | 时间 | 选房排位号 | ||
6月26日 | 上午场 | 第一场:9:00-10:30 | 第1名至第10名 | ||
第二场:10:30-12:00 | 第11名至第20名 | ||||
6月26日 | 下午场 | 第三场:14:10-15:30 | 第21名至第30名 | ||
第四场:15:30-17:00 | 第31名至第40名 | ||||
说明 | 1.请选房家庭提前半个小时签到入场; 2.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号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3.选房签约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保发大厦一楼盐田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
四、选房签约规则
(一)根据终审合格的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位,请按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住房,(选房排位表详见***1)。
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三十分钟到达现场签到,签到后等待现场工作人员叫号进行选房签约,如非申请人本人到场,需取得申请人授权并携带授权委托书(见***2)到场进行选房,未授权人员不得参与选房签约。
(二)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或未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1.申请人过号未到(叫号三次未到),但在该选房场次结束前到场,则安排至本场次末位进行选房;
2.申请人该场次未到场,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则安排至当日选房排序末位进行选房;
3.申请人在选房当日结束前仍未到场的,则视为放弃。
五、选房签约流程
(一)签到查验资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先进行签到并验证资料。
(二)等候叫号
签到完毕后,前往等候区等待叫号。
(三)选房
工作人员将按排位顺序进行叫号开展选房,选房者应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前往签约窗口,选定房源后,工作人员现场打印该套房源的租赁合同。
(四)签约
租赁合同打印完毕后,选房者在租赁合同上签字并按手印完成合同签订手续。
六、选房签约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做好选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议选择多套房源作为意向房源,并及时了解现场房源变动情况。
(二)请申请人按照签约时间安排表规定时间提前半个小时签到,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三)为避免人多拥挤,申请人尽量控制前往选房现场的人数。
(四)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不得更换。
(五)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六)房屋最终租金价格以市政府的批复为准,多退少补。
七、入住注意事项
(一)起租时间:2019年7月1日。
(二)在缴纳押金及首期租金后,可凭《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
(三)物业咨询电话:0755-28686300。
八、温馨提示
(一)本次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承租资格。
(二)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三)签约入住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如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籍全部迁出我区的,租赁合同期满后将不予续租,但因子女就学原因将户籍迁入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除外。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反映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将再次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7室,政策咨询电话:2536515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通告。
***1:远洋新干线君御花园选房排位表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