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财政局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4号)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组织各区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16〕17号)要求,罗湖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二、检查内容
会计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各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和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等。检查以各单位2015年度会计信息为主,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一)深圳市瑞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三)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原罗芳中学);
(四)罗湖区人民医院;
(五)罗湖区残联。
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至年底前结束。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梁达明
联系电话:25418536,25418560(传真)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