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商贸行业出租场所排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区开展商贸行业出租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场所
全区商贸行业出租场所。
二、检查内容
出租场所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是否涉及易燃易爆品经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或转租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此次检查工作的领导,及时作出部署,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落实专门人员,拟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请各单位将排查情况于10月15日17点之前发送至区商务局,联系人:葛晓旭,531454877@qq.com
高淳区商贸服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