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听证告知公告
珠香市监撤听告字〔2020〕5-44号
珠海市香洲黄玉英蔬菜档及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珠海市香洲黄玉英蔬菜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设立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现将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明,2015年12月09日珠海市香洲黄玉英蔬菜档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的《个体工商户“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冒用黄玉英的身份证并伪造其签名,该事实经广东信用司法鉴定所鉴定属实。并且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珠海市香洲黄玉英蔬菜档在注册地从事经营活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珠海市香洲黄玉英蔬菜档设立登记。
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公告送达《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珠香市监撤听告字〔2020〕5-44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被许可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珠香市监撤听告字〔2020〕5-44号)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