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东西湖真抓实干全力向五个检察奋进
检察长魏号国(右三)前往金湖社区调研综治工作
郭明军副检察长(右)一线办案
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近年来,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和湖北省检察院要求,转变观念,多措并举,努力打造“五个检察”,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打造品牌检察院。该院连年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荣获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武汉市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2016年,该院“阳光工作室”获最高检表彰。
夯实执法能力,打造“实力检察”
优化队伍结构。深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选任标准,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湖北省检察院核定比例,首批确定24人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其余人员划入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序列,突出“人”本位,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近年来,共有15名青年干警在省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涌现出国、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全省优秀宣传报道员、市十佳公诉人、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以及维护公平正义十佳检察官等一批业务标兵。
推进专业化建设。深化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工作,以武汉市法学会刑事政策专业委员会为平台,组织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研讨会,实行“检校共建”,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基地,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同时制定2017年全院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培训基本目标,健全符合“三类人员”职业特点的素能培训体系,合力安排检察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岗位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和岗位练赛活动。
筑牢检务保障。认真抓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驻看守所检察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技侦综合办公楼等处进行维修改造,建设智能停车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加大科技强检工作力度,建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形成司法办案网上规范化管理体系。***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建设全部完成,无泄密事件发生。完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在经费改革形势下,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经费需求,主动、有效地推进经费保障平稳性增长。
突出改革发展,打造“创新检察”
推行内部整合,检察组织体系逐步完善。按照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体现“两个适当分离”合理内核的思路,积极探索开展内部整合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工作。将运行的“五部制”调整为“六部一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将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作为承办人纳入案件管理系统,单独排序进行案件分配,直接办理案件,计算办案数量。改革后,“官多兵少”、办案力量不足、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得到缓解。
着力转变模式,执法效能得到提升。根据不同检察职能的运行特点,积极探索执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提升执法效能。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按照“优化办案结构,提升办案规模”的方针,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深入线索研判,细化职责分工,确保精准发力,提高了办案成效,推动了办案工作,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在批捕起诉工作中,始终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在诉讼监督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对“监督是主业和基本功”的思想认识,围绕防范冤假错案,强化社会危险把关,强化排除非法证据,强化捕诉衔接机制,加强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执法单位协调沟通,查找民事行政线索。
健全制度体系,检察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进一步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积极探索建立自动轮案制度,从制度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发生,实现案件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绩效目标考核机制、提升检察官管理工作水平为抓手,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在完善队伍管理机制方面,建立新进人员轮岗锻炼制度,通过“一对一”传、帮、带的指导和帮助,促进新进人员尽快成长。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多部门密切配合,处理急、难、险、重等特殊工作任务,实现了办案资源的有效整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
发挥监督职能,打造“法治检察”
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构建社会化预防体系,进一步加强警示预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借助邮政平台等媒介资源,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宣传。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针对项目立项、备案审批、招标投标、建设施工、项目验收、尾款结付等重点环节,立足职能找准服务接口,抓好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开展预警预测和风险防控,保障国家建设资金安全使用。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涉暴、多发性侵财以及“黄赌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依法处置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破坏金融监管秩序等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构建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辖区内多发性经济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机制,最大限度保护群众财产利益,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经济安全。
坚持监督与服务并行。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平台,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查找案件线索,并对案件进行摸排调查。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拓宽监督领域,强化案件***,坚持动态分析预警,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驻东西湖区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优秀派驻检察室。该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也走在全市前列,多次在全市交流先进工作经验。三是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针对受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对相关部门发出检察监督建议并收到回复,打牢案件办理规模。部门干警各自针对一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案件进行排查、监督。
繁荣文化建设,打造“文明检察”
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为切入点,用文化的感召力构筑检察工作发展的“精神高地”,培育全体检察人员共同的价值体系。
教育深入人心。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专题学习、专家学者授课、聆听先进事迹报告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形。其中,“两严一对照”学习反思大讨论活动、“七一”纪念活动均在省、市级媒体上进行报道。该院连年荣获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文化孕育先进。结合青年干警多和文化程度高的实际,形成“朝阳奋进、竞进提质、凝心聚力、实干兴院”的检察文化特色,建成展现业务部门亮点特色的检察文化长廊和展示干警文化作品的“阳光书屋”,创办《朝阳奋进》《探索》《阳光工作室年记事》等文化手册,记录文化建设历程。全体干警在“朝阳文化”文化品牌的引领下,形成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涌现出全国监所检察业务标兵郑颖、全市“十佳公诉人”廖咏等一批优秀青年干警,树立了良好的检察职业形象。
用心服务社会,打造“人本检察”
参与社会管理。一是深入推进“双万双联”活动,该院与企业建立联系,协调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该院“阳光工作室”立足职能,积极开展校园送法、模拟法庭、走访帮教未成年矫正对象等系列关爱青少年活动,被团市委命名为“武汉市青年文明号”,并在区职业技术学校共同成立“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组织协办“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湖北站首站活动,开展法治宣传。三是组织专人投入扶贫攻坚工作。帮助驻点大队协调解决出行难、无路灯、环境卫生差等实际问题,帮助扶贫户解决生活困难。
排查化解矛盾。通过建立矛盾纠纷预警、重大信访案件专班会审等制度,努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各业务部门积极帮助信访对象,筹措司法救助金,对信访人实施救助和扶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检务公开。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庭评议、公众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质量评查、信访接待和搜查活动。创办《检察工作动态》《检察宣传电子期刊》,坚持按月、按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报送。开通“双微”平台,运用新媒体做好“指尖”上的群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