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244号办理情况的函
罗府函〔2017〕122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244号办理情况的函
尊敬的魏玮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中村”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罗湖区共有31个城中村,已经旧改完的有渔民村,正在旧改的有黄贝岭村、田贝村、水贝村,纳入五年城市更新计划的是桂园蔡屋围村(七、八、九、十坊)、南村、清庆新村,东晓独树村、新屋吓村、吓围村、吓屋村,东门湖贝旧村、笋岗田心村。对于未纳入旧改的城中村,通过开展罗湖区“深度洁净,精细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面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2016年已有罗芳村等12个城中村通过了市城管局“五化”整治达标验收,城中村市容市貌相比整治前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
二、主要任务
2017年,我区计划对辖区所有城中村村容村貌继续进行巩固提升,深入实施“净化”整治;完成第二阶段清水河街道章輋村等6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的“示范村”创建任务,切实为辖区居民营造表里如一、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入实施“净化”整治。清扫保洁和执法整治双管齐下,一是狠抓“地面净”:对所有城中村开展全方位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尤其要强化夜间、节假日、上下班和用餐高峰的清扫保洁,做到没有暴露垃圾,消除卫生死角,保证地面冲洗频次;彻底消除垃圾纸屑陈杂现象,针地人流密集、容易反复出问题的区域进行重点治理;配备足够的密闭垃圾收运设施,保持设施、桶点周边洁净,清运及时,确保从前端垃圾桶到中端转运站的密闭收运。二是狠抓“立面净”:加强日常巡查,严控街区六乱,及时清除城中村内道路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和可视范围内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整治沿街招牌匾额,雨篷阳伞,整治乱拉管线现象,使管线达到“横平竖直、贴墙捆扎”的要求。严格常态落实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外包服务履约监管机制,解决最根本的“净化”问题,打好“五化”整治的基础。
(二)贯彻落实刷新美化工作。按照市、区工作部署,学习推广龙华向西新村、宝安铁岗村等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各街道在近期城市更新划定范围之外的城中村中,至少选择一个进行外立面的统一粉刷与美化,属于第二阶段创建“示范村”的6个村,原则上要求全部进行外立面的统一粉刷和美化。
(三)加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各街道可因地制宜地选择建设城中村文化广场等项目,第二阶段创建的城中村至少完成一个项目。同时对坑洼路面进行修缮,所有巷道硬底化,消除黄土裸露,“见缝插绿”提升绿量。各街道结合本辖区城中村环境整治,对有条件的城中村要全面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推进新建和改造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的海绵城市建设。今年,我区将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重点对赤水洞社区公园、坑背社区公园、大望社区公园、梧桐山社区公园进行改造。
另我区已在城中村安装了视频门禁系统,此举有效地遏制了入室盗窃案件高发的势头。近年,我区又对因老化、残旧以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城中村门禁系统进行维修、改造和升级,提升防范能力。其中东门街道湖贝新村的视频门禁系统工程获得了公安部科技创新一等奖。
(四)加快推进专业物业管理进城中村。各街道按照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督促和协助辖区城中村成立或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推行高标准高质量物业管理。推动物业公司主体责任。2016年7月,我区召开创新物业管理提升社区综合治理能力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拉开了推动物业公司主体责任的序幕。城中村的物业管理也纳入了此管理模式。我区通过督导、通报、排名、奖惩等措施,促使物业管理处在公共服务、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信息采集、防范宣传等方面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城中村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开展清查整治行动。我区现有城中村31条,布遍全区10个街道11个派出所辖区。为了最大程度解决城中村的治安乱象,我区给绝大部分城中村配置了社区警务室,社区民警每天进村办公,走访群众,查找治安防范漏洞,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提升防范水平。针对城中村的治安现状,分局不定期开展城中村清查整治行动,并在村内主要出入口设置治安卡点,盘查可疑车辆和人员。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种规模的清查整治行动170余次,对城中村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净化了城中村的整体居住生活环境。同时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好非深户籍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我们重点加强对城中村业主和二房东的培训、宣传和处罚力度,促使其主动履行自主申报义务,做到对城中村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城中村综合整治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下一步要充分利用媒体、社区宣传栏、网络、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大对全面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既要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又要大力倡导企业和居民参与,有效整合资源,充分调动股份公司积极性,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形成全民参与城中村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新国,联系电话:2566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