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2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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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珠府办函〔2021〕8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按程序调整了《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印发公布,请事项涉及的各承办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完成相关工作,报市政府研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8日
调整后的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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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8:11: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