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BA30106号片区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170118用地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根据光明新区管委会工作要求,拟对[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17、01-18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17、-18地块位于将石上石家社区通兴路与周家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其中01-17地块面积5040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备注为“现状保留”;01-18地块面积4384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备注“规划(远期宜发展职业教育、产品研发、居住等产业基地配套功能)”。
二、规划调整情况
1.新增一条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12米;
2.拟将01-17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用地性质仍为四类居住用地(R4),备注为“现状”;拟将01-18地块拆分为四个地块,其中01-18-1和 01-18-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M0,容积率分别为4.0和4.2,配建1处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1处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000平方米)、1处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240平方米)、1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01-18-3和01-18-4地块用地性质仍保持为E9不变;
3.在01-18-1地块东侧及南侧预留不小于7米的公共通道,保证内部道路与东侧现状道路的联通,以便解决周边地块近期的对外交通出行问题。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一楼政务大厅(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3.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将石社区综合服务楼大厅);
4.项目现场(将石上石家社区通兴路与周家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网站:http://gm.szpl.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23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填完后请寄往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地址)(邮编518107),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刘文庆
联系电话:2346***25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7年3月25日
***
2017[1].03.22将石非农-网站公示.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