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市政配套路改造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的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申请办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市政配套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项目申请选址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范围内用地。现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将该项目申请选址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位于城市规划区边缘,处于市政路网末梢,对外交通联系不畅。为加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与市政路网之间的交通联系,经区发改局批准,拟由区建筑工务局开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市政配套路改造工程建设。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范围内用地情况
经核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市政配套路改造工程申请选址中有913.34平方米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范围内。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如意路98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18年2月10日起至2018年2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选址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2月17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关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市政配套路改造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事宜的公众意见。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55-28917166
传 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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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市政配套路改造工程区域位置图
2.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市政配套路改造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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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园市政配套路改造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