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建筑业统计方法制度的紧急通知
穗统办字〔2014〕2号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
现将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建筑业统计方法制度的紧急通知》(粤统办字〔2013〕8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建筑业名录库清理核对工作,于2014年1月14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广州市统计局投资处。
广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
(联系人:熊慧清,联系电话:83126236)
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建筑业统计方法制度的紧急通知
粤统办字〔2013〕8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
近日,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在广东开展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调研和检查工作中发现,我省建筑业统计中仍存在部分非法人单位和分公司上报统计数据等问题,严重违反国家建筑业统计方法制度中规定的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法人建筑业企业的上报原则。为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规范建筑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建筑业统计方法制度。各地市统计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领会建筑业统计方法制度,在建筑业统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和切实维护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的权威。
二、迅速开展建筑业企业名录库清查工作。对建筑业企业一套表名录库开展全面清查工作,不符合建筑业统计范围的非法人单位和分公司等调查单位坚决清理出库,符合统计范围尚未入库的法人单位尽快审批入库,做到不重不漏,应统尽统。
三、规范建筑业名录库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建筑业统计方法制度规范名录库审批工作,加强对名录库审批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不符合国家建筑业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坚决不予入库。
四、加强建筑业统计执法和核查力度。加强建筑业统计执法和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对于违反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和联网直报企业“四条红线”的违法行为予以迅速纠正和坚决查处。
各地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建筑业名录库清理核对工作,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报省统计局(投资处)。
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