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办理指南汇编的通知
肇人社发[2017]163号
关于印发《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办理指南汇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肇庆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办理指南汇编》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
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办理指南汇编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引进西江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等10个文件的通知》(肇办字〔2016〕12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在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激活人才以及优化人才集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形成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办理指南汇编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汇编适用于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评定的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受理时间
购房补助、税收补助、资助学术技术交流和配偶生活补贴业务每年8—9月集中受理,其他项目为常年受理。
三、待遇标准
对《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制度》认定的A类、B类和C类高层次人才,分别提供“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人才待遇。
四、享受待遇事项
(一)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和出入境服务(详见***1)
(二)外籍高层次人才持境外驾驶证换领中国驾驶证服务(详见***2)
(三)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服务(详见***3)
(四)户籍优待服务(详见***4)
(五)金融服务(详见***5)
(六)税收优惠服务(详见附6)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详见***7)
(八)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详见***8)
(九)购房补助、税收补助、资助学术技术交流往返机票申领服务(详见***9)
(十)享受医疗待遇服务(详见***10)
(十一)高层次人才配偶生活补贴申领服务(详见***11)
(十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详见***12)
(十三)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详见***13)
五、监督管理
(一)被取消高层次人才资格的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二)在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拨付后续资金,追回已拨资金,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享受待遇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期间提前与用人单位解聘或调离我市的暂停发放,六个月内在我市落实新工作的,可继续享受待遇。
(四)符合多项优惠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六、其他
文中所需表格及其他材料,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dzq.hrss.gov.cn)。
***:1、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和出入境办理指南
2、外籍高层次人才持境外驾驶证换领中国驾驶证办理指南
3、肇庆市高层次人才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审批指南
4、肇庆市高层次人才户籍优待办理指南
5、肇庆市高层次人才申请金融服务办理指南
6、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税收优惠办税指南
7、肇庆市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8、肇庆市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9、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税收补助、资助学术技术交流往返机票办理指南
10、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待遇办理指南
11、肇庆市高层次人才配偶生活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12、肇庆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办理指南
13、肇庆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办理指南
(***1-13.doc,网址:http://www.gdzq.hrss.gov.cn/type.asp?zf11id=9&sid=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