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园乡查处违禁烟花爆竹
据匿名举报,新园乡场镇有非法违禁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接报后由县安监局组织,治安大队、河舒派出所、新园乡政府、天兴社区等多部门于2016年2月3日联合检查发现:位于新园乡天兴社区六组(原老农贸市场)辛松林房屋旁一间平房内存放有非正规渠道来源的烟花爆竹,未见其经营业主,据周围群众反馈该房屋为社区居民辛才元所有,经反复与该户协调开门入内检查,但该户拒绝开门接受检查且未承认为该房所有人。
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联合检查组进行了强制入户检查,现场发现:遂宁产鞭炮(1000响)51条、鞭炮(2000响)37条、鞭炮(3000响)28条、礼花(1.2吋60发)7箱、礼花(1.2吋80发)4箱,均为违禁烟花爆竹,检查组当即进行了查处,暂扣以上物品,待查明相关经营责任人后再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处理。
该乡在节日期间还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