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城管执法局四项措施加强2012年度石榴市场的管理
为了规范临潼区石榴销售市场,方便广大果农销售,杜绝乱搭棚亭及游售兜售石榴现象发生,维护临潼石榴声誉和景区旅游秩序,临潼区城管执法局召开2012年石榴市场管理专项会议,制定了《西安市临潼区石榴销售市场管理方案》,同时下发了2012年度石榴市场设置管理通告。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划定区域,定点销售。决定自2011年9月15日至2012年1月31日,设置石榴临时销售市场,临时市场设置的地点范围:秦陵南路、会昌路、东关正街、东二环、大学路。辖区内所有果农要按照区政府指定的销售区域,有序进入市场。二是加强宣传,文明经营。通过对果农的宣传,要求进入各销售点的果农,要文明经营,公平交易,礼貌待客,自觉保洁,始终保持各自经营区域内干净卫生。果品要摆放整齐,排列规范,坚决杜绝以劣充优、哄抬价格、短斤少两、欺诈游客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凡自产自销的果农,持村委会介绍信到辖区所属城管执法大队办理石榴棚亭设置许可证。按照规定进入指定销售路段,石榴棚亭设置规格为3m×3m,距离道沿不得少于50cm,颜色统一设置为绿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搭建。四是通力协作,加强引导。通过与相关街办和部门沟通协作,加强管理,引导果农有序进入市场,确保临潼区石榴销售市场的规范运行。
(区城管执法局 刘裔)